地方债专项债券也是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一起往下了解下吧。
专项债和地方债的区别?
1、发行的目的不同
专项债是为了建设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而发行的债券,例如城市轨道交通/收费公路/土地储备等;地方债是为了弥补通常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债券,比如说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等;
2、偿还的来源不同
专项债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例如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地方债以通常公共预算收入当作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比如说税收/转移支付等;
3、发行规模不同
专项债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地方债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根据财政赤字情况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4、发行期限不同
专项债的发行期限一般在5年至20年之间,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收益情况确定;地方债的发行期限一般在1年至10年之间,根据财政需求和市场条件确定;
5、债券性质不同
专项债是利率债,即按照固定或浮动利率支付利息的债券,其信用风险较低;地方债是信用债,即按照信用评级确定利率水平的债券,其信用风险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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