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0日,东望时代(600052.SH)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广厦控股、广厦建设、东阳三建的追偿权纠纷案已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达2亿元。此外,4月17日,东望时代收到两份《执行裁定书》,起诉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和广厦控股等的追偿权纠纷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涉案金额分别为6478.44万元和7600万元。截至4月15日,东望时代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共计3.76亿元。
起诉广厦控股等的2亿元追偿权纠纷案
背景:由于广厦控股未能及时还款,甘肃银行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追加东望时代为案件被告。
一审判决:2023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广厦控股归还甘肃银行借款本金5亿元及利息等,合计6.47亿元。若未履行义务,甘肃银行有权就东望时代出质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审及执行:东望时代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处置了东望时代持有的浙商银行股票并划扣了对应分红款,合计约2.06亿元,其中2亿元已划扣至甘肃银行账户,剩余26.74万元为执行费用。
反担保情况及东望时代诉求
反担保合同:东望时代与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及东阳三建签订了相关反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由上述三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44.65%股权,广厦建设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43%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东望时代的诉求:东望时代请求法院判令广厦控股归还代偿款2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441.36万元;对广厦建设、广厦控股提供的质押物即东阳三建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广厦建设、东阳三建对广厦控股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因被划扣执行费用26.74万元,东望时代拟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代偿款金额变更为2.002674亿元。
已进入执行阶段的两起追偿权纠纷案
案件一
背景:东望时代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的64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该担保事项,东望时代所持有的浙商银行2156.70万股股票被变价执行,证券账户内约6478.44万元资金被司法划转。
调解与执行:东望时代提起追偿权诉讼,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但因未按期收到代偿款,相关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东望时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广厦控股、广厦建设、东阳三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则冻结、划拨其款项6491.66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二
背景:东望时代为广厦控股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债务提供担保,后债权人变更为东阳金投。2024年11月,东望时代与东阳金投签署《担保和解协议》,代偿广厦控股对东阳金投的部分债务7600万元,取得追偿权。
调解与执行:同样因未按期收到代偿款,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东望时代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东阳三建、广厦建设、广厦控股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则冻结、划拨其款项7614.34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担保余额及风险提示
据东望时代4月15日发布的公告,截至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逾期担保金额约为9.92亿元,已代偿的担保本金约5.21亿元,已豁免金额约为0.95亿元,担保余额共计3.76亿元。2024年以来,公司已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代偿且尚需追回的金额共计5.22亿元。东望时代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两个追偿权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损益的影响。
编辑有话说
东望时代与广厦控股等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凸显了企业在担保业务中的风险。尽管东望时代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但由于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公司仍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法律风险。东望时代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这些诉讼和执行案件的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后续进展,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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