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汉马,600375.SH)公告,12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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