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无忧增额分红重疾是太平金无忧健康保障计划的组成部分,全称为太平附加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太平附加金无忧重大疾病的保障内容有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条款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太平金无忧终身寿险的合同也将终止,保险公司将给付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将按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金无忧健康保障计划中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者无法重叠,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赔付身故保险金后,重大疾病保险金不会赔付;如果被保险人不幸患上条款中的重疾,保险公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险的身故保险金就不赔了,但是红利还在。
保险投保要求年龄为出生满28日-65周岁,保障期限为终身,可采用趸交和分期支付的方式缴费。
保单红利分配分为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即指增加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终了红利将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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