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的职责不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基金业协会职责主要是为基金业协会中会员提供和基金行业有关的服务,基金业协会的最终目的就是帮助实现基金行业、基金业从业人员和基金有关机构的健康发展和提升自身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
基金业协会的建立和管理规定
基金业协会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简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的相关规定在2012年的6月6日于中国的北京成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中国基金行业中的自律型组织,也是在中国民政部登记过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主要是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来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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