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是指被保险人必须将与保险有关的一切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的行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披露其所知道的一切重要情况。被保险人不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告诉保险人就构成了不披露。在早期英国海上保险中称不披露为隐瞒。如果被保险人未腹行披露义务,保险人可宣布合同无效。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基础上披露更多信息。保险公司需要在公司互联网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披露上一年度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2、财务会计信息。3、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4、风险管理状况信息。5、保险产品经营信息。6、偿付能力信息。7、重大关联交易信息。8、重大事项信息。9、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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