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0月11日晚间,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步高”)发布“关于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ST 步高收到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转发的《通知书》,债权人韶山市东兴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或“东兴建设”)以步步高投资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 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申请对步步高投资集团进行重整。
截至公告日,*ST 步高尚未收到湘潭中院受理申请人申请步步高投资集团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步步高投资集团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同时提到,截至公告日,步步高投资集团持有*ST 步高股份约1.9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目前,*ST 步高无实际控制人,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公司保持独立,步步高投资集团被申请重整,不影响步步高股份经营及财务指标。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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