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专业化大型寿险企业。公司主要股东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A 股代码 601336,H 股代码 01336。
2019年,新华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人民币1381.31亿元,总资产规模达8789.70亿元,连续多年入围《财富》中国和《福布斯》世界500强。
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共设立1767家分支机构,拥有36504名内勤员工(与新华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及50.7万名营销员,为3226.2万名个人客户及8.6万名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和服务。
投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客服中心办理退保:
1.保险合同原件(如未打印过纸质保险合同,可不提供);
2.投保人身份证原件;
3.投保人姓名开户的,具有活期结算功能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部分地方性银行账户无法使用);
4.首期保险费收据或发票(仅犹豫期内退保时提供)。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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