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10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深交所官网获悉,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明珠集团”)更新上市审核申请流程,现在审核状态变更为“中止”。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8月27日,因新明珠集团需更换申报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另外,9月30日,新明珠集团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深交所官网显示,新明珠集团曾于2023年9月和2024年3月两次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皆因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招股书显示,新明珠集团本次发行不超过4.14亿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0.09亿元,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板材项目二期技术改造项目、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1#产线技改项目、陶瓷工艺及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升级建设项目、数智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新明珠集团实现营收分别为78.35亿元、84.93亿元、74.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17亿元、6.11亿元、6.12亿元。
据公开资料,新明珠集团是一家集建筑陶瓷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建材企业集团,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空间的装修装饰。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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