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新增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所)被处以责令改正、合计罚没1950万元、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的处罚。
决定书显示,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利润及未记负债等虚假记载行为,而苏亚金诚所为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据了解,苏亚金诚所为宏图高科2017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2019年、2020年财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财报出具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未来可收回性相关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各年财务报表审计收费均为65万元(不含税),共计325万元。
证监会还指出,苏亚金诚所在为宏图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时存在五大问题,一是未充分执行风险评估审计程序;二是未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及职业怀疑;三是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四是在发现宏图高科负债科目账面记录与信用报告不一致的情况下,苏亚金诚所未查明原因,进而未要求宏图高科进行账务调整,也未进一步扩大审计程序,以评估宏图高科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五是银行函证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证监会认为,苏亚金诚所及相关人员在为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构成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证监会指出,对苏亚金诚所的上述违法行为,在涉案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林雷、郭志东、王进、陈奕彤、沈建华、李来民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苏亚金诚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25万元,并处以1625万元罚款,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对林雷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来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王进、陈奕彤、沈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决定对郭志东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林雷采取7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来民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苏亚金诚所为年内第四家被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的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今年被处罚的其他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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