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据重庆证监局网站14日消息,重庆证监局对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控股”)、黄一峰、董志涛、陈伟出具警示函。
经查,中科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中科控股共计32笔、合计金额10.83亿元的逾期债务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2022年2月至2023年7月,中科控股作为被告且涉案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诉讼案件共3起,均未临时公告。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九)项的规定。
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中科控股共计17笔、合计金额9.64亿元的逾期债务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2023年12月,中科控股作为被告且涉案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诉讼案件1起,未临时公告。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九)项的规定。
中科控股时任董事长黄一峰及董志涛、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伟未勤勉尽责,对前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重庆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中科控股及黄一峰、董志涛、陈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中科控股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多元化控股集团公司,下辖建设、地产等产业板块。(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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