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作为星星科技(300256.SZ)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光大证券(601788.SH)时任投行员工赵远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1141.22万元,但最终亏损532.58万元。
证监会依法对赵远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远军出生于1971年,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任职于光大证券,为证券从业人员。
南财快讯记者注意到,博汇股份在2020年6月的上市答谢酒会中提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该机构投行总部总经理赵远军。
对于上述赵远军是否为同一人,记者14日致电光大证券投资者热线进行求证,相关人士回应表示,已了解到相关事项,(被处罚的)赵远军目前没有在公司工作。该人士强调,公司作为A+H的上市公司,信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两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内幕交易环节显示:2020年2月17日,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20年2月19日,康某向赵远军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赵远军向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事宜,并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2020年2月20日,康某向赵远军发送了相关分析报告。2020年2月22日,赵远军参与了与星星科技方面就该项目进行的视频会晤。
到了2020年3月15日,星星科技发布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监管认为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赵远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远军于2020年2月25日、28日,使用“赵某江”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星星科技约160万股,成交金额约1141.22万元。2021年8月18日、19日,赵远军清仓卖出,成交金额约609.59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亏损532.58万元。
在听证过程中,赵远军表示,案涉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错误;其不知悉案涉内幕信息;其买入“星星科技”是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且案涉交易行为不具有异常性;量罚过重。证监会对此表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赵远军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设计,于2月22日参加了相关视频会晤,赵远军系法定内幕知情人。
结合赵远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赵远军处以400万元罚款;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对赵远军处以60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共计460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赵远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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